那么,还能不能给别人家孩子递食物?
该事件被报道后,网友们在表达悲痛的同时,也较多讨论了“能不能给别人家孩子食物”的问题——有主张为了避免惹事,以后不要再给孩子食物。
送面包给孩子吃的店员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商场超市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表示这是一个谁也不想看到的意外事件,店员原则上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店员不存在故意的过错。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一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也即如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这个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女店员和孩子以及孩子父母之前不认识,无任何瓜葛也没有前仇旧恨,不存在加害的主观故意,警方也排除了刑事案件。
从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女店员存在故意侵权行为。
第二,店员不存在过失的过错。
但她是否存在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过失呢?
根据报道所述,在店员给男孩面包吃时,男孩的母亲(即法定监护人)及姑姑均在现场,且姑姑也看到店员给孩子吃面包的情节,但两人均未阻止孩子接受店员的面包,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明,以常识判断,小男孩吃面包不致敏或致死。
6岁男孩已是学龄儿童,从一般生活经验来看,其已具备独立进食包括本案中面包在内的常见食物的能力,按照一般社会经验法则判断基本也不会存在危险。
由此,在男孩母亲和姑姑的认可下,店员的合理注意义务非常有限,给予男孩简单易食的面包,其行为本身也未违背善良风俗。
在男孩发生噎食后,店员及时拨打了,并跑去商场服务台叫人帮忙,也属于合理的救治措施,同时,孩子姑姑也给孩子做了心肺复苏,但仍然未能救回孩子。
事件中也无证据证明女店员有明知6岁男孩无独立进食能力,仍放任6岁男孩独立进食面包而积极追求其死亡后果的主观意识。
综上,女店员在事件中不存在故意或过失侵害行为,对6岁男孩的死亡没有过错,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这是一场不幸的意外。
6岁男孩因在进食过程中窒息死亡,超出正常事故预见范围,若医院可以进一步证实,小男孩的死因为一次性咬食面包过多、吞咽过急造成,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偶发因素而导致窒息死亡,这就是一个谁也不想看到的意外事件。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但如果店员给男孩的食物不是面包,而是属于幼童极易发生噎食的瓜子、花生米、豆子等,其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孩子在进食后,可能会发生危险而仍然疏忽或者懈怠,则其对损害结果就有一定的原因力,可认定其有过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这起事件,医生也提醒家长,孩子在进食时,尤其是吃一些比较滑的食物时,不要玩耍、讲话,防止噎食引起窒息,一旦发生了噎食的意外,家长也不要惊慌,要及时采取急救措施。异物吸入属于婴幼儿多见急症,严重者会在短时间内窒息死亡。据报道,浙大儿院每年接诊异物吸入的患儿超过例,最容易吸入气道的异物主要以坚果为主,其中排名首位的是花生米,其次是瓜子和山核桃仁。青豆等细小的豆类也非常容易被吸入气道。类似的事情,此前也曾发生过今年5月江苏一名仅7个月大的男婴被送医抢救竟是因为奶奶喂的一个葡萄!而家长第一时间采取了不正确急救孩子最终没能抢救回来……↓↓↓据孩子的奶奶介绍,当晚她给孩子舔了葡萄,谁知整个葡萄被吸了进去。“本来就给他吸吸,哪晓得他嘴一张,使劲一吸!我没命地抠都没抠出来,把他趴腿上拍,没命地拍背后头,也没拍出来。”随后,医院。经过抢救,孩子的心跳是恢复了,但已错过最佳抢救时间,最终没能抢救回来……去年9月,在湖南益阳某幼儿园发生了一起悲剧几名小朋友围坐在饭桌前吃饭其中一名4岁男童吃饭时不小心被食物噎住最后,不幸身亡……↓↓↓扩散!!下面这个方法,在关键时刻能救命!↓↓↓海姆立克急救法应对异物吸入最有效的方法是“海姆立克急救法”,也是目前抢救成功率最高的方法:利用冲击腹部——膈肌下软组织产生向上的压力,驱使肺部残留空气形成一股气流,将异物驱除,使人获救。具体做法↓↓↓对于成年人病人取立位或坐位,救护者站或跪在患者身后,并将双手环绕在患者腰部,同时让患者弯腰头部前倾。救护者一手握拳,使拇指掌关节突出处顶住病人腹部正中线肚脐上方2厘米。用另一只手抓牢握拳的手,向上向内快速拉压冲击病人腹部。反复快速拉压冲击,直到异物从气道内排出来。对于婴儿马上把孩子抱起来,一只手捏住孩子颧骨两侧,手臂贴着孩子的前胸,另一只手托住孩子后颈部,让其脸朝下,趴在救护人膝盖上。在孩子背上拍1至5次,并观察孩子是否将异物吐出。此外,该院医生提醒到,遇到婴儿的这类情况,千万不要胡乱采取措施,惯常的办法容易起到负面效果。因为,小孩吞食的异物,一般都是卡在喉部,不是很深。这时,不要让他做吞咽动作或者老是去拍背,简单的拍背会让他吞得越来越深。用于自救可采用上述用于成人的方法中4个步骤的后3个步骤,或稍稍弯下腰去,靠在一固定的水平物体上,以物体边缘压迫上腹部,快速向上冲击。重复之,直到异物排出。救助孕妇
对于极度肥胖及怀孕后期发生呼吸道异物堵塞的患者,应当采用胸部冲击法,姿势不变,只是将左手的虎口贴在患者胸骨下端即可,注意不要偏离胸骨,以免造成肋骨骨折。对于意识不清的患者先使患者成为仰卧位,然后骑跨在患者大腿上或在患者两边,双手两掌重叠置于患者肚脐上方,用掌根向前、下方突然施压,反复进行。看视频,学习“海姆立克急救法”↓↓↓提醒切忌在看似有气道梗阻表现,但仍然能说话和呼吸的人身上实施海姆立克急救法。因为,此时的他,可能只是食道存在异物而非呼吸道,所以并没有应用海姆立克急救法的必要。使用海姆立克急救法救回病人后,千万不要以为没事了,要注意动态观察患者症状、临床体征及意识变化。如果突然患者感觉不好,需要尽快拨打急救电话并评估其食道、心脏、主动脉损伤及其他可能的损伤。建议每个人都学会海姆立克急救法万一碰到类似情况能自救也能救人一命请将方法扩散转发!来源:综合自小强热线、都市快报、新华网、人民网、江苏新闻频道、警钟、浙江在线微说城镇编辑:桂法瑄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