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患者可因新发的急性呼吸衰竭、伴有潜在疾病(如肥胖低通气综合征)的“急性-慢性”呼吸衰竭或围手术期入住重症监护病房。ICU临床医生面临的主要挑战是考虑肥胖患者的肺病理生理特性,以优化气道管理和无创或有创机械通气。
肥胖患者的病理生理特性:
1.肺容量
依赖肺区肺不张
功能残气量(FRC下降)
腹内压升高
膈肌被动抬高
胸肺顺应性下降
2.气道
阻力增加(但功能肺容量正常化后正常)
呼吸功增加
面罩通气困难增加(年龄55岁、打鼾、缺牙、阻塞性呼吸暂停综合征、相关先天性疾病)和插管困难的危险因素(MACOCHA评分:马兰帕蒂III或IV型,阻塞性呼吸暂停综合征,张口受限,颈椎活动受限,昏迷,低氧血症,操作员未接受培训,相关先天性疾病)
3.通气控制
肥胖低通气综合征患者对高碳酸血症和缺氧的通气反应下降
呼吸频率增加
4.肺循环
肺动脉高压(如相关心功能障碍)
5.气血交换
氧耗增加
二氧化碳生成增加
6.并发症
阻塞性呼吸暂停综合征
肥胖低通气综合征
无创呼吸管理
住进ICU的肥胖患者有肺不张的风险,这与肺部并发症有关。无创通气可安全有效地用于预防和/或治疗急性呼吸衰竭,必要时无需延迟插管。
HNFC(高流量氧疗)可通过鼻插管持续输送湿化和温暖的氧气,其FiO2可调,流量达到60升/分钟,并提供中等水平的PEEP。由于肥胖患者难以面罩通气和插管的发生率增加,应该系统地应用于困难气道管理方案。
预防与插管过程相关的并发症(严重低氧血症、动脉低血压和心脏骤停)。重度肥胖患者应采用半坐位正压通气(CPAP或NIV)优化预充氧,重度肥胖患者应采用HFNC加氧。
气管插管后,为避免气压性容积损伤和肺不张性生物损伤,应联合低潮气量、中至高呼气末正压和复张操作(肺保护性通气)。肺容积与患者身高相关,潮气量应根据IBW而非实际体重设定,在6-8ml/kgIBW之间。
对于ARDS患者,俯卧位是一种安全的操作,可以改善呼吸机制和氧合。应调查阻塞性呼吸暂停综合征和肥胖低通气综合征,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包括在家中实施正压通气。
肥胖患者尤其有拔管后上气道梗阻的风险。在这些患者中应系统地进行气囊漏气试验,如果怀疑有喉水肿,在没有禁忌症的情况下,可以在拔管前至少4小时使用静脉类固醇给药方案来预防梗阻。
译文:宋鹏阳
编辑:张少雷
审校:毛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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